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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称,必须保障泳池的水质质量

更新时间:2016/8/15 17:00:04    阅读次数:5
       为确保福田区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营造安全的游泳环境,建立对游泳场所的长效卫生监督机制,近期,福田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区体育局对全区78家游泳场所进行了水质抽样检验等专项监督检查。
       在泳池水质抽样检验中,重点委托区CDC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浑浊度、尿素等五项进行了检测。其中第一批抽检样品99份, 检验结果合格90份,合格率达到91%;不合格9份,不合格率为9%;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尿素、PH值、游离余氯。其中,尿素项目超标主要与游泳池新水换水量不足有关,游离性余氯不合格主要是氯消毒剂添加量不正确引起。
       本次专项行动还对游泳池的单位亮证经营、人员持证、卫生管理、卫生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结合水质检测结果,福田区卫生监督所已给予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改进。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相关检查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力度,让居民放心、安全地在夏日游泳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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