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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保障生活饮用水应无异味 清澈透明

更新时间:2016/8/11 14:18:23    阅读次数:1
       生活饮用水应无异味,清澈透明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使用安全,市卫生监督局日前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无异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清澈透明;供水单位应每年不少于1次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检测。

       市卫生监督局同时提醒公众,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请注意你所在生活区供水的以下事项:

       供水单位是否取得了《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供水单位是否公示其有效的检验报告。

       水质感官性状是否良好。应做到无异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清澈透明。

       水质检验报告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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