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News
 

水质分析仪检测标准及检验指标

更新时间:2016/8/10 15:12:16    阅读次数:5
一、游泳池池水水质分析仪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1浑浊度/NTU≤1
2pH7.0~7.8
3尿素/mg/L≤3.5L
4菌落总数【36±1℃,48h】CFU/ml≤200
5总大肠菌群【36±1℃,24h】每100ml不得检出
6游离性余氯/mg/L0.     2~1.0
7化合性余氯/mg/L≤0.4
8臭氧采用臭氧消毒时/mg/m3≤0.2以下水面上空气中
9水温℃23~30

二、游泳池池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1溶解性总固体TDS/mg/L≤原水 TDS+1 500
2氧化还原电位ORPmV≥650

3氰尿酸/mg/L≤150

百灵达检测精灵标准版 百灵达检测精灵技师版

在平常水质检测仪器有很多,每一个游泳池的水质最基本要达到的指标有PH、余氯、尿素、浑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

第一项   pH值

由于大多数消毒剂的杀菌作用取决于pH,因此必须使pH保持在一种消毒剂的最佳有效范围内,所以在游泳池水处理中,调节池水的pH很重要,这个方面比生活饮用水的pH允许范围在6.5~8.5对人门的饮用和健康的影响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二项   余氯

游泳池水消毒的指标,也是水质好坏的主要参考指标维。余氯发挥的快决定了泳池消毒药维持时间的长久,


第三项   尿素

在我国,长期以来,游泳池水中的尿素是用来评价池水水质分析卫生的一个重要指标,GB9667-1996规定尿素≤3.5 mg/L,其含量超标时对人体产生危害,并为此制定了游泳池水尿素的分析检测国家标准。有文献表明,泳池开放使用初期,池水尿素与耗氧量呈正比关系,随着时间的延长,尿素的指示性比之于耗氧量更为明显,这是由于耗氧量虽是反映有机物污染的间接指标,但它表示的是容易氧化的有机物质。因此随着时间的变化,其含量改变不显著,故耗氧量作为污染指标不够敏感,而尿素可更好地反映出池水的新旧程度。所以本标准中继续采用GB 9667-1996标准中的尿素限值,对尿素指标进行监测更符合我国国情。

此外,标准中还具体规定了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水质的检测方法应按GB/T 5750标准执行,其中,池水中尿素可采用GB/T 18204.29标准进行检验,游泳池使用部门应配备有游泳池水质检测工具,现场检测应符合TY/T 1003的要求。

第四项  浑浊度

浊度是反映游泳池物理性状的一项指标,从消毒和安全考虑,池水的浑浊度应高于等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依据我国目前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浊度的限值要求为龙头出水为1NTU,考虑到国内游泳池常规的水处理沉淀-砂滤-氯化在正常合理的运行条件下,浊度去除只能达到≤2 NTU。而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游泳池环境指导准则”指出泳池水质浊度宜在0.5 NTU、德国游泳池水质标准为0.2过滤后下限值~0.5 NTU池水上限值、西班牙游泳池水质标准为0.5~1 NTU。考虑我国国情,在本标准中将浊度限值定为1 NTU。


第五项  菌落总数与总大肠菌群
发达国家的游泳池细菌总数的限值;德国规定过滤后>20CFU/mL,池内水<100 CFU/mL;英国规定池内水<100 CFU/mL;美国加利福尼亚规定<200 CFU/mL;法国规定<100 CFU/mL。
只要循环周期合适,有足够的消毒剂余量,pH维持在一定水平,水质平衡,同时经常反冲洗过滤器,并且游泳池管理完善,控制池水中的微生物并不困难。因为微生物等指标和人体健康直接相关,有必要采用比较高的标准。本水质标准中提出菌落总数≤200CFU/L。
水中总大肠菌群国际上均以100mL水样中污染的总大肠菌群最大可能数(MPN)表示。各国的限值要求(MPN/100mL)均为不中检出,本标准也遵循这样的限值。
而当消毒失效,过滤器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特别是活性炭过滤器中细菌繁殖,管道系统和平衡池水质变差趋势,水质受污染时,就必须进行葡萄球菌和金黄色葡萄菌的非常规检测。

第六项  总溶解性固体(TDS)

总溶解性固体是指溶解在水中的所有无机金属、盐、有机物的总和,但不包括悬浮在水中的物质,其监测意义在于控制池水的更新。在国外游泳池水质TDS的规定中,对TDS的控制是有相对于原水TDS的,如美国ANSI/NSPI-1标准规定游泳池水总溶解性固体(TDS)比原水高出1000-3000 mg/L;也有按照绝对值控制的,如澳大利亚要求游泳池水总溶解性固体(TDS)≤1000 mg/L,理想值400~500 mg/L。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及要求每个泳池都必须要使用到专用的游泳池水质分析仪来检测水质的指标。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产品视频| 案例精选| 客户列表| 公司资质| 资讯中心|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深圳科瑞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1043175号-2